記者遆鳳洲 2017年7月9日山西侯馬的張建先生為其子慶祝十二歲生日,宴席設在侯馬平陽勞動服務公司附近的元亨酒店。沒想到前來祝賀的33桌(約250余人)客人,就餐結束后的三小時左右相繼出現上吐下瀉、頭暈、肚子痛、腹瀉、發(fā)燒、惡心等癥狀紛紛前往醫(yī)院治療,一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就此發(fā)生。 “民以食為天,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‘良心工程’和‘德政工程’來抓,加大宣傳,嚴格執(zhí)法,建立長效管理機制,確保百姓生命健康”。2015年12月31日,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發(fā)文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要求集體聚餐的舉辦者和承辦者要在聚餐活動前,將聚餐菜單、舉辦地點、預期參加人數等提前向本地食品安全信息員報告。 而記者在采訪侯馬疑似食物中毒突發(fā)事件中得知:涉事的元亨酒店在宴席當日,因缺少硬件設施留樣柜,所以并沒有對食品進行全部留樣。酒店多名工作人員無健康證上崗,據知情人透露:其中制作涼菜的工作人員在事發(fā)當日尚且處于痢疾狀態(tài)。 監(jiān)管人員失職,對中大型聚餐監(jiān)管不到位,沒有及時進行登記備案,酒家沒有食品留樣柜,留樣不全不合格,酒家服務人員健康證不全,其中當天制作涼菜人員無健康證并且患拉肚子疾病,該酒家涼菜制作間嚴重不符合標準,食品加工場所臟亂差,食品原材料進貨來源不明,沒有臺賬記錄等等?梢哉f這個酒家嚴重不符合經營條件,如此酒店何以在侯馬能夠運營幾年?發(fā)生如此大的食品安全事故,是必然還是偶然?從本次事件中不難看出:惹起地方群眾對此事件爭議的內容,主要體現在要求政府職能部門加強管理的幾個方面: 一是深化農村集體聚餐申報登記備案及分級管理制度。凡單餐就餐人數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,主辦者須提前2天向村級食品安全協管(信息)員申報,內容包括就餐時間、人數、場地食品安全條件、菜單、廚師健康狀況等,村級協管(信息)員負責登記、上報和現場指導;單餐就餐人數300人以上的,由鎮(zhèn)(街道、功能區(qū))食安辦組織食品安全監(jiān)管人員于聚餐前進行現場指導。 ◆ ◆ 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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